昨日下午,均安医院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对关于朱春芳医疗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区卫生局与均安医院均表示,该医疗事件应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希望家属能采取冷静、理性的态度,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患者患病过程中身亡 死因有待进一步查明
据均安医院介绍,患者朱某(朱春芳,女,30岁)2008年6月15日9时左右,因左侧乳腺疼痛伴发热到均安医院星槎门诊部就诊。检查后考虑患者为左侧乳腺炎,院方开具复方氨基比林、头孢曲松钠等常用消炎药,给予退热、消炎治疗。11时补液结束,观察患者无异常后拔针。患者抱着小孩坐电动单车回宿舍。12时15分,患者再次坐电动单车到星槎门诊部就诊,自诉12时左右出现四肢抽搐。当时检查见患者神志清醒,体温为38℃,血压正常,门诊部再给予补液、退热治疗,并由护士通知总院救护车出诊,接回总院进一步诊治。12时28分,总院救护车到达,将患者在维持吸氧、输液下接回总院。途中患者出现四肢乏力,反应迟钝,呼吸、心跳频率不在正常范围之内。12时50分,患者到总院病房。在询问病史、检查过程中(12时55分),患者突然四肢抽搐,呼吸心跳骤停。经积极、全力抢救3小时仍不幸死亡。死因考虑为心跳骤停。
医院建议采取合法途径解决 家属拒绝死因医学鉴定
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要求答复死因。均安医院当即告知病情、治疗经过,建议作尸体解剖明确死因,并告知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和方法,包括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希望家属依法依规、冷静处理。
16日上午,死者家中约10名亲属到内科病房吵闹,要求主诊医生给予答复。院方劝说家属到会议室协商,但家属不同意并离开。下午,10多名家属到院,院方再次告知病情、治疗经过及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17日上午,一名家属代表来到办公室,表示因亲人出车祸,提出用金钱解决此事。均安医院回复,如患者家属家庭经济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院方可考虑给予适当经济援助,并请家属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要求和理由。该家属代表在离开约1小时后,另外10多名家属及20多名身份不名的人员聚集医院门口,挂起“均安医院医疗一级医疗事故,还死者公道”等内容的白色横幅,造成医院门口交通阻塞。院方再次恳请家属到会议室协商,家属要求院方交待死因,承认医疗事故,给予经济赔偿,并于中午撤走横幅。院方再次与家属协商,再次向死者家属表明,是否医疗事故有待作进一步死因医学鉴定,并建议死者家属对经济补偿的要求和理由以书面形式提出。
18日上午,死者家属提交书面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包括小孩抚养费等10项共约100万元,院方要求死者亲属在请求赔偿书上签名确认,但家属拒绝。医院表示对其提出的要求于20日下午答复。18日下午,均安医院再次与家属协商,要求亲属在递交院方的请求赔偿书上签名,并再次提出死因医学鉴定,死者家属均全部拒绝。
双方应循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该医疗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一直关注及指导均安医院循合法途径解决纠纷。18日,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到均安医院进行了调查并提出意见,认为该医疗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应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一步明确;建议家属采取冷静、理性的态度对死者进行医学鉴定,以明确死因,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是否为医疗事故,以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此外,区卫生局将依法给予家属必要的协助,同时,要求均安医院积极配合,解决纠纷。
均安医院律师顾问高先生表示,均安医院会全力配合解决本次医疗事件,对于家属提出的合理要求,在能力范围之内的会全面考虑;建议家属遵循法律途径解决本次纠纷。此外,院方已将此事件上报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也将会对暴力索赔、“医闹”等任何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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